工作人员现场观察植被恢复情况。岳思轩供图
村干部滥伐林木被判刑
2015年9月,原雁荡镇能仁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借大龙湫景区游步道项目开发之便,雇佣他人在雁荡镇能仁村龙湫背、火线流、马背头等山场砍伐林木,种植茶树。至2016年12月间,周某共计砍伐不计算蓄积的林木达7037株,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同时,因涉案山场位于温州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内,影响恶劣,因此乐清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成为温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去年4月17日,周某被乐清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并承担支付造林生态修复费用31.9117万元等。
随后,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商议下,决定对滥伐林木案被破坏现场的涉案茶树进行移除,并委托林业部门进行补植木荷树苗,尽可能恢复植被系统和生态功能。
据悉,在周某滥伐雁荡山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十天后,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就在雁荡山管委会设立了生态检察工作站,加强雁荡山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受理、案件调查、生态修复等方面工作,还以案释法,开展保护生态法制教育、宣传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和生态检察工作站职能。
景区林木被人滥伐
重新补植的山林绿了
生态环境已逐步恢复
如今一年过去了,这片山林恢复得如何,是否还有滥伐林木的行为出现呢?5月10日,乐清市检察院、乐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特邀代表进行了实地勘查,还使用无人机对山林进行观察。
经对涉案白岩头山场和火线流山场现场调查,涉案茶树已全部移除。原地补植的木荷树苗已陆续生长,山地的原生态灌木层已郁郁葱葱,慢慢实现自然修复,效果较好。
公益诉讼特邀代表林业专家孔强表示,涉案山场去年种植的木荷树苗成活率高,生长良好,茶树移除后,灌木层已开始自然生长,乔灌草相结合的植被群落逐渐形成,生态环境正逐步得到修复。不过考虑自然恢复速度慢、周期长,可以人工补植一些花灌木,快速恢复受损的植被系统。
由于种植茶树经济效益好,像周某这样滥伐林木私种茶树的行为在当地并不少见。雁荡山管委会环境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对大龙湫景区一带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经对周某滥伐林木案的广泛宣传,当地村民都引以为鉴,遵纪守法,守护家门口的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