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2019年国庆假期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区城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实施交通换乘管理通告》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及周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制时间
2019年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二、限制区域
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内所有道路、白芙线(芙蓉镇雁西村至罗汉桥路段)、松溪大道、雁山路、振松路。
三、限制措施
(一)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实施交通换乘管理通告》规定和维护国庆假期景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工作需要实施抢险、消防、医疗救护、警务等任务的特种车辆可以直接进入景区景区居民车辆、工作人员车辆公务用车凭《雁荡山风景名胜区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其他车辆(除旅游团队大客车)停放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游客可换乘旅游环保车、公交车或步行进入景区游览。
(二)雁山路、振松路为实施抢险、消防、医疗救护、警务、公务用车和公交车、旅游团队大客车进入景区专用道路,其他车辆不得从雁山路、振松路进入景区。
(三)离开景区车辆经白芙线雁山路-104国道通行,离开旅游集散中心车辆经松溪大道-104国道通行。
(四)游客自备车、持有《通行证》车辆经松溪大道进入旅游集散中心,其中持有《通行证》车辆可从旅游集散中心经霄霞路进入景区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景区,有序停放在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
(五)在雁荡山博物馆、雁荡山车站、通站大道设置交通分流点遇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无法容纳车辆停放时,分梯次启动交通分流措施,在松溪大道上的车辆分别停放到雁荡山博物馆、雁荡山车站停车场,在104国道上的车辆(除大型车辆外)从溪滨南路进入通站大道有序停放,由公交车进行接送。
(六)景区道路、松溪大道、雁山路禁止车辆停放,进入景区车辆在景区停车场、宾馆、道路沿线停车泊位有序停放。
请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游客理解并配合临时限制交通措施,并服从现场执勤人员的指挥管理。
特此通告。
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