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荡山旅游电子商务网|English|||繁体
 
风景旅游信息网首页 | 局长致辞 | 雁山之窗| 文化物产 | 雁荡山报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网站留言 | 电子商务 | 世界地质公园
  风景旅游信息网首页>>新闻中心>>旅游动态 
 
  用户编号  
  密    码  
内部政务
政务邮局
 
 
            旅游动态
站 内 搜 索: 


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在澳门逗留期缩短为7天

来源: 广州日报 日期: 2008年07月24日 作者:
编辑:
8月1日起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实施新规定
    记者昨日(22日)从深圳机场、蛇口边检站获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自今年8月1日起将对内地居民进入澳门实施新规定: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澳门的逗留期限由14天缩短为7天;对持护照过境澳门未前往外国的人员,再次持护照入境澳门允许逗留2天,第三次将被拒绝入境。
    此外,从2008年9月1日起,对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香港签注而无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不再允许由香港进入澳门。
    深圳机场边检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有不少内地居民贪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持用中国护照和外国签证前往澳门旅游。如今澳门政府已对这类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持有护照过境澳门前往第三地的内地旅客,务必提前预订好机票,并且切实按时前往签证签发国,以免多次过境澳门而被拒绝入境。
    该边检站同时提醒经常入出澳门的内地旅客,一定要慎重核对自己的证件有效期和签注种类,严格遵守澳门的有关规定,也不要再出现没有澳门签注而选择从香港中转的做法,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记者阮晓光 通讯员洪刚、张扬、段曦)

上一篇:奥运高价团温州遇冷
下一篇:通过旅游收获自立 孩子渴望什么样的"暑期游"?
相关文章:
·内地居民首次持护照过境在澳门逗留期缩短为7天 2008-07-24
·到澳门旅游购物请认准“优质诚信商号”标牌 2007-12-19
   读者评论: 暂无留言

支持UBB[说明]

3152
昵称:
 

 
雁荡山其他网站: 组织机构 | 联系我们投稿信箱:ydsfg@wzyds.com   

温 州 市 雁 荡 山 风 景 旅 游 管 理 局
MT.Yandang Scenery Tourism Administrative Bureau
浙ICP备05007899号

地 址:浙江省乐清市雁荡山雁山路88号 邮编:325614 Tel:(0577) 62178888 Fax:(0577) 62243284
版权所有: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 管理维护: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信息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