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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荡山宣传《风景名胜区》条例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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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雁荡山有了“尚方宝剑”

来源: 乐清日报 日期: 2006年12月18日 作者: 吴杰 叶金涛
编辑:
        11月26日,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举行大型活动,宣传贯彻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据悉,我市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大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力度,规范景区的开发利用行为。
  当天,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在灵峰景区举办了“认真贯彻条例”大型活动,采取现场有奖问答的形式,向游客和本地村民进行宣传,同时分发《条例》的解读、《条例》全文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还把11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雁荡山更好地保护景区风景资源提供执法依据和保障。据悉,《条例》12月1日实施后,雁荡山对景区开展调查,并将掀起新一轮的景区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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